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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繼承阿拉伯商人遺產詐財 男判囚1年半

2018/1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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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曾在奈及利亞工作的李姓男子涉謊稱繼承阿拉伯商人遺產,登報急徵出資45萬元的投資者,即可獲30倍回饋金。高院日前認定李男詐騙近300萬元,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1年6月定讞。

依據台灣高等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李姓男子在民國103年11月底在報紙刊登「急徵擬欲找尋投資者,45萬台幣,須隨本人同赴英國處理本人的基金,7天內完成回來給予30倍回饋金」等文字,吸引澎湖王姓被害人致電洽詢。

李男向被害人詐稱,他之前在奈及利亞工作所結識的阿拉伯籍商人,因臥病在床即將不久於人世,其所遺留下的500萬美元遺產,現存於美國銀行及英國巴克萊銀行,指定由他繼承,並提供男子臥病在床照片以及相關英文郵件,王姓被害人信以為真,陸續交付近新台幣300萬元。後來李男未依約給錢,被害人察覺報案。

法院審理期間,李男辯稱,並無詐騙王男,「我也是被詐騙的,我確實會繼承阿拉伯商人的遺產」,他之前曾遭英國人士詐騙而匯款,只要再請奈國的國會議長把這名英國人士抓來,就可證明他沒有騙人。

法院調查,李男早年確實在奈國工作,李男就被通知繼承遺產細節語焉不詳,還提供不實匯款單給被害人,且經醫院鑑定,有辨識違法的能力,也無病態性說謊的情形,因此認定李男有詐欺的故意。(編輯:李錫璋)10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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