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辦公室點交受阻 蔡碧仲:租約存續確保資產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劉麗容1日綜合報導)花蓮縣政府台北辦公室財產清點引發糾紛,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表示,租賃合約仍然存續,須進行財產清點,確保花蓮縣政府相關資產。
蔡碧仲今天上午指派3名縣府員工北上,前往台北市青島東路的花蓮縣府台北辦公室,點交縣府財產及公文檔案。但縣府員工卻遭自稱「新房客」鮑姓男子阻擋、轟出門外。鮑姓男子稱,辦公室租約已轉移,拒絕任何人進入。花蓮縣府員工到晚間仍持續在門外等候。
經記者現場了解,花蓮縣府員工上週就已和台北辦公室主任曹振忠聯絡好,預定今天要來點交財產,到了現場發現屋內還有一名鮑姓男子,稱租約已經轉移,不能擅動財產,隨即將縣府員工和曹振忠趕出去。
即使現場人員與轄區警方聯絡,鮑姓男子堅持要警方出具搜索票才能進入。
縣府員工直到晚間8時仍持續在門外守候,看如果有人回來,能不能進去點收財產。縣府並增派其他人力北上接替守候。
根據檢方資料,青島東路的花蓮縣府台北辦公室,正是前縣長傅崐萁被控買賣理想大地案的榮亮公司設址處。
蔡碧仲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說,依據合約,花蓮縣府台北辦公室租約至2018年12月31日屆滿,但前任縣長傅崐萁9月12日判刑定讞、新任縣長17日到任前,縣府竟於14日決定解約。目前解約的簽呈還在內部程序,尚未用印及對外正式解約,因此還未發生解約的法律效果。對縣府而言,租賃合約仍然存續。
蔡碧仲說,已指示曹振忠針對此事負起全責,至於整個過程是否有行政失當之處,非當務之急;目前曹振忠應全權負責花蓮縣政府的財產清點責任,待此事處理告一段落後,再行檢討、論處。
蔡碧仲指出,廳舍內財產、文件、資料當屬花蓮縣府所有。縣府行使租約及權利仍受到保障,明天不排除委請鎖匠協助進入廳舍,以確保花蓮縣政府相關資產。
關於花蓮縣政府台北辦公室解約一事,花蓮縣府秘書長顏新章受訪說,9月12日傅崐萁判刑定讞將去職,傅崐萁不知道新任縣長是否要租哪裡作為台北聯絡處,所以就指示行政暨研考處辦理台北辦公室提前於9月中旬解約,房東也同意。
9月14日由於新任縣長未到任,顏新章代理縣長一職,就代為處理此事。(編輯:吳佳穎/唐聲揚)1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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