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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振興醫院丟汽油瓶縱火 男遭起訴放火罪

2018/9/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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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台北市一名翁姓男子自認振興醫院未治癒他的腳傷,今年4月朝醫院丟擲汽油瓶並點火引燃。翁男到案坦承犯行,士林地方檢察署今天依放火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士檢起訴書指出,翁姓男子民國105年8月間因車禍傷及右腳踝關節,前往振興醫院接受手術治療,但術後仍感右腳踝關節持續疼痛,認為振興醫院未將他治癒,因而心生不滿。

今年4月21日,翁姓男子先於新北市淡水區購買汽油,並將汽油灌入紅標米酒空瓶內,再將布條塞進瓶口作為引信,隨後騎車前往振興醫院。

翁姓男子點燃汽油瓶引信後,將汽油瓶擲向振興醫院第二醫療大樓引發火勢,所幸保全人員聽聞玻璃爆裂聲前往查看,隨即以滅火器撲滅火勢,建築物因而未燒燬。

翁姓男子向檢察官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翁男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建築物未遂罪、恐嚇公眾罪,今天依法提起公訴。(編輯:張銘坤)1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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