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新傳媒TDR 鄒官羽劉旭章各判3年餘確定
2018/9/5 18:14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采陞資產管理負責人鄒官羽夥同亨達信投資負責人劉旭章,炒作新傳媒集團TDR,最高法院今天依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處鄒、劉各3年2月、3年4月徒刑,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民國100年7月間,新傳媒集團控股有限公司(104年4月20日更名恒大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台灣存託憑證(簡稱TDR,交易代號:910708)即將上市。
鄒官羽先參加詢價圈購,為能高價出賣獲利,與劉旭章合作,共同意圖抬高交易價格並製造交易活絡的假象,以他人名義連續高價買入、低價賣出,及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相對成交。
鄒官羽等人自100年7月19日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同年9月27日間,操縱該檔TDR,顯有影響市場價格及市場秩序,足以誤導其他投資人投資決定。鄒官羽虧損新台幣387萬9112元,劉旭章獲利1129萬5699元。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處鄒官羽有期徒刑3年2月,劉旭章處有期徒刑3年4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129萬5699元。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定讞。(編輯:李錫璋)10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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