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受刑人賣書畫 賠償被害人家屬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17日電)一名參與殺人案的受刑人小岳,在監所中省吃儉用,存下1萬8000元賠償被害人家屬,並提供12幅書法字畫。新北地檢署等單位賣書畫募集近4萬元交給被害人家屬,讓家屬感動不已。
新北檢指出,小岳自小父母離異,由外公外婆撫養,家境困頓,國小四年級即輟學在外自行謀生,跟隨地方角頭「大哥」加入犯罪組織。民國96年,小岳與「大哥」進行開槍行凶謀劃。
行凶當天,小岳的「大哥」獨自前往開槍造成被害人死亡,被警方圍捕時舉槍自盡,小岳則被捕。小岳一審時曾被判決死刑,最後確定判處有期徒刑28年。
小岳入監服刑,努力自修古文,他於105年間萌生親口向被害家屬道歉念頭並提出修復式司法申請。檢方連繫後促成對話會談,小岳誠懇向被害家屬道歉,並愧疚說,他從小成長沒有爸爸,沒想到他會害另一個人也沒有爸爸。
被害人家屬則是淚流滿面的說,這個案子對她和兒子都是晴天霹靂,一直到案發後9年,她才能夠去翻開以前的相簿。家屬認為小岳也是被利用的,鼓勵小岳在監獄裡好好過日子。
不過,由於經濟壓力迫切,被害人家屬仍希望小岳多少償還她。小岳雖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將在監獄每天30元勞作金省吃儉用存下,先後寄給新北檢觀護人室6000元、1萬2000元的現金匯票,以及12幅書法字畫,希望交給被害人家屬出售後作為賠償。
經由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及新北檢的協助下,由榮譽觀護人、更保新北分會主委曾瀚霖、犯保新北分會主委李中仁等人義買了這12幅書法字畫,總共募得近4萬元轉交被害家屬。
新北檢檢察長朱兆民表示,這筆款項幫助了被害家屬、也幫助了加害人堅持道歉與賠償的心意,修復式司法就是希望能讓加害人了解自己的行為對被害家屬造成的傷害,並真誠的道歉與盡力彌補。
目前賣花維生的被害人家屬收到款項時非常感動,她說,她要賣出去多少朵花,才能賺到3、4萬元。她在收據上簽名時,甚至在收據上寫「謝謝你,小岳」。(編輯:張銘坤)1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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