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女童虐死案 母同居人判死刑
2018/7/10 12:0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10日電)新北市鶯歌區莊姓男子去年11月間因不耐小孩吵鬧,涉嫌虐死同居人的4歲女兒。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莊男死刑,莊男母親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5歲的莊男與女童的母親為同居關係,女童生母因毒品案入監服刑,莊男因不耐小孩吵鬧,去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持鐵棍、毛巾等物或徒手毆打女童,導致女童身上多處受傷。
莊母雖然發現女童身受重傷,但擔心案件曝光後,被通緝的莊男會被警方查獲,未將女童送醫,還向訪視社工謊稱女童不在家,延誤就醫時間和機會。
法院審理後,認為莊男動輒徒手、持鐵棍、毛巾恣意毆打甫年滿4歲、毫無防備能力的女童,甚至在女童臨終之際,仍猛力徒手毆打女童臉部,行為極端惡劣,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判處死刑。莊母部分,法院認定她為共同正犯,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莊男行為對於兒童及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判決指出,莊男若不與社會永久隔離,則日後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而產生壓力,即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特別是弱小的幼童)生命權或其他侵害的可能性極高。(編輯:方沛清)1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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