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涉教唆偽造有價證券 判刑3年2月
2018/3/28 14:50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資深歌手陳盈潔被人指控教唆偽造有價證券案,判處陳女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陳盈潔遭指控涉嫌在民國100年間,向友人借款新台幣280萬元,但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為共同發票人具名。
不過陳盈潔找胞姊幫忙當共同發票人,友人認為不符資格拒絕;事後陳盈潔被控涉嫌教唆胞姊簽小妹的姓名,順利拿到借款,陳女因此吃上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官司。(編輯:劉政權)10703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