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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修正 擬增訂限制出境專章

2018/3/1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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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6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已研議在刑事訴訟法中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並對限制出境、出海的罪名設下限制,刑事廳將預擬配套條文,送交下次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討論。

司法院新聞稿指出,本週已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由秘書長呂太郎主持,會中針對刑事訴訟程序中限制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出境、出海的修正草案條文,做出修正決議。

委員會決議,刑事訴訟法宜另訂獨立專章,規範偵查及審判中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原則上先規範偵查及審判中,為保全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到案前的逕行限制出境、出海及其決定程序,至於作為羈押替代處分的限制出境、出海,則可另行規定準用專章規定。

與會委員多數認為,限制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出境、出海的法定要件,可參考刑事訴訟法逕行拘提的要件,並對限制出境、出海的罪名設下限制,此外,限制出境、出海應於一定期限內,以書面通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新聞稿指出,委員會決議事項,將由刑事廳再行預擬相關配套條文,下次會議訂於3月28日下午繼續開會討論。(編輯:方沛清)1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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