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肄業誆稱博士 掏空公司逾5千萬遭重判
2018/2/1 14:50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日電)古姓男子謊稱具博士學歷、奈米技術,擔任上櫃公司執行長期間,陸續掏空公司超過5000萬元,台中地院今天依背信等罪判處他12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66歲的古姓男子僅高中肄業,民國97年間,他見台中一家運動器材上櫃公司遇金融風暴,且客戶抽單出現嚴重虧損,他收購公司股票成為主要股東。
古男開始遊說公司許姓前董事長,他謊稱具德國慕尼黑國際金融貨幣學博士,且曾任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職務,並受邀以中小企業代表,上電視評論財經議題,此外他還擁有奈米專業,公司信以為真將他聘為執行長。
98年古男進入公司任職後後,得知公司私自到中國設立公司,為掩飾虧損從子公司匯款作假帳,他威脅要將訊息公布,公司擔心被櫃檯買賣中心查帳、喪失上櫃資格,對古男的財務往來不敢多問。
古男先將原先經營公司的大批茶葉,轉賣到新公司獲利新台幣931萬元,又違反程序投資自己的公司400萬元,並安排替自己的公司支付租金與員工薪資達200萬元。
此外,古男還以在澳洲開設分公司,銷售茶葉與運動用品名義,提供他的女兒留學花費、專人照顧等費用,由公司支付超過1360萬元;古男還利用女性友人購買鑽戒、皮包、手錶的發票,向公司請款達220萬元。
古男沒有任何奈米技術,卻安排公司簽署奈米技術轉移,並領取顧問費達2283萬元,共計掏空超過5324萬元,但公司卻遲未獲得奈米技術憤而提告。
台中地院今天依背信等罪,判處古男12年10月徒刑;另詐欺取財、登載不實等罪合併應執行刑期3年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702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