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聲請停止執行兩網繳回案 法院駁回
2018/1/3 19:08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中廣不滿NCC要求停用並繳回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廢止頻率非屬急迫情事,也不會造成金錢無法填補的損失,今天裁定駁回。
北高行新聞稿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民國105年12月5日發函中國廣播公司,表示將於106年3月1日廢止音樂網、寶島網頻率。
中廣去年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獲准,但後來遭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廢棄,並駁回中廣聲請。由於中廣另提起訴願也駁回,因此再度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另起訴請求撤銷原處分。
北高行承審合議庭認為,中廣音樂網、寶島網頻率原本是因「遏制匪播」政策目的而核配予中廣,行政院93年同意終止「遏制匪播」政策,中廣也曾出具書面,承諾頻率若經主管機關指配他人便無條件繳回。
合議庭認為,中廣可預見頻率將被收回,並非無法預期而不能因應,所以不符急迫情事的聲請要件。
至於中廣聲稱頻率遭收回,將導致營收銳減、市場競爭力喪失等損害,合議庭則認為,中廣採多角化經營,除音樂網、寶島網,仍有3個全區網可供營運,即使損失發生,在社會一般通念上,並不是不能以金錢估價賠償。
裁定指出,本案非屬急迫情事,中廣若受損失也可以金錢填補,而非難於回復的損害,不符聲請停止執行的要件,裁定駁回,全案可抗告。1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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