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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噪音補助弊案 張國政無罪確定

2017/12/28 19:52(12/28 20: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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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8日電)前民航局長張國政被控涉及桃園機場噪音補助弊案,遭起訴圖利等罪,一、二審皆獲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張國政無罪確定。

桃園地檢署於民國96年偵結本案,起訴張國政、前民航局副局長王德和、前桃園機場主任魏勝之、副主任劉創生等人,張國政遭求刑7年。

檢方起訴指出,交通部補助機場周邊噪音管制區內居民裝設隔音設備,但部分民眾與廠商私下協調,僅裝設冷氣機室內機空機殼即拍照申請補助;民航局官員與機場承辦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補助案過關,前後撥補金額高達新台幣數千萬元。

檢方認為,張國政身為民航局長,對於當時航站環保科長曾以正式公文呈報,類似補助有違法圖利之嫌,卻仍維持照相驗收的原決議,認定張國政違法。

案經一、二審審理,張國政、王德和、時任噪音改善小組行政幹事陳琳琳、魏勝之、劉創生、桃園機場主任航務員李魯豫,都被法院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三審,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此外,4名噪改小組成員因驗收不實,護航居民詐領補助款,二審時遭判刑3月15日至4月不等,4人上訴最高法院也遭駁回,全案確定。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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