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印國寶 故宮前助理研究員判刑9年
2017/12/28 19:47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故宮前助理研究員陳耀東等人被控盜印「永樂大典」等國寶圖檔,5年前遭檢方依收受賄賂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結,今天判陳耀東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故宮博物院前助理研究員陳耀東、前研究助理葉麗珍,均屬具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被告負責「龍藏經」授權印製招標,得標廠商因擔心印製案無法如期完成,民國98年先以新台幣50萬元行賄陳耀東,之後再分別行賄陳耀東、葉麗珍各20萬元,請2人幫忙;被告收受賄款。
檢方也查出,故宮90年起執行數位典藏計畫,國寶檔出借有一定流程,但陳耀東、葉麗珍卻利用故宮文物影像內控機制不完備,並趁香港出版公司向故宮申請出版「永樂大典」等機會,將檔案複製後,私藏於自身設立的祥禾公司,規避故宮清查。
北檢於民國101年1月依涉犯職務上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財、背信、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名起訴陳耀東、葉麗珍。
北院新聞參考資料指出,本案歷經5年多的審理,葉麗珍認罪,也繳回犯罪所得,法官判葉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陳耀東坦承部分犯罪事實,否認收受賄款,不過,法官根據得標廠商指證,以及相關賄款金流資料,不採信陳的辯詞,今天判他9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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