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殺妹 母姊弟幫求情法官判12年徒刑
2017/12/18 17:41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台北市一處民宅今年6月發生一起兄殺妹人倫悲劇。台北地院法官審酌陳姓被告坦承犯行,家人也為他求情等情況,法官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參考資料指出,陳姓男子與被害者均為身心障礙者,平日同住;今年5月起,死者不斷羞辱陳男,說要他滾出去等語;陳男長期受胞妹約一個月的言語辱罵,今年6月在住處持菜刀砍殺妹妹。
陳男犯案後打電話報警,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將陳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提起公訴。
北院開庭審理,認為陳姓被告的殺人動機,是因為妹妹的長期辱罵,導致情緒失控殺人,本應予以嚴懲,但考量陳犯後坦承犯行,審理過程中屢屢表達悔悟之意,而且被告的母親、姊姊、弟弟也向法官請求輕判,因此今天依殺人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1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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