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妻潑強鹼 軍情局士官長賠錢獲和解
2017/11/21 19:1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軍情局朱姓士官長不滿妻子要求離婚又篤信妙禪如來,竟朝妻子潑強鹼,被依重傷害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庭,朱男表示,已以280萬元和解,被害人律師也說,不願再追究。
朱男與妻子感情不睦,今年7月間因不滿妻子要求離婚,竟以2大水桶裝強鹼液體潑向妻子,導致妻子臉部、背部多處灼傷。朱男案發後一度遭羈押,隨後遭士林地檢署依重傷害罪起訴。
朱男日前出庭時曾當庭表示,妻子篤信妙禪如來,還常拉他一起去參佛,雙方多次為此爭吵。此外,妻子飼養的貓咪時常亂便溺,兩人對金錢觀念也不同,才會時常爭吵,案發後已積極尋求妻子原諒並洽談和解。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被害女子未出庭,朱男也表示已與妻子以新台幣280萬元達成和解;被害人委任律師也說,已收到賠償金,被害女子不想繼續追訴。
朱男委任律師另主張,被害女子所受傷勢不重,應不構成重傷害罪;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則說,被害女子受傷嚴重,導致視力受損,已達重傷害程度,即使復原良好,朱男也涉及重傷害未遂,而非普通傷害罪。
法官訊問朱姓男子判刑是否影響軍職,朱男表示,目前已回部隊工作,遭判刑恐無法續任;若緩刑則可望續任。法院諭知全案候核辦,擇期繼續審理。1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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