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真善美吸金案 自救會籲解凍發還查扣資金

2017/10/26 16:27(10/26 19:0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高雄檢調偵辦的真善美吸金案,自救會成員今天陳情,訴求解凍查扣資金並發還。高雄地院認為,因二審認定為犯罪所得沒收,目前不宜將部分犯罪所得逕予發還部分被害人。

真善美吸金案自救會成員20多人下午到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前陳情,被害人王月品說,吸金案於民國103年以高利,誘1000多名被害人共吸金新台幣10多億元,她就受害5、6000萬元。

王月品表示,葉姓等主要被告於今年4月經高雄高分院判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但當時檢調扣押的現金及不動產共5億多元,法院卻未啟動賠償受害人程序,導致被害人因承受不了壓力及家人不諒解而輕生,造成多起悲劇。

王月品與其他成員拉起白布條,高呼「快還我救命錢」,多名員警在現場維持秩序。

對於真善美吸金案自救會的訴求,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說,由於高雄高分院認定為犯罪所得予以沒收,所以,目前實不宜由雄院將部分犯罪所得逕予發還部分被害人。

法界人士指出,舊制是事實審,法院應有審酌裁量之權,留待判決確定後,檢察官以全體被害人為對象予以發還;新制是只要沒有發還就要宣告沒收,所以是由被害人在判決宣告沒收確定後再向檢察官聲請發還,但會有一年的等待期。10610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