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夜店殺警案 高院12/28宣判
2017/9/30 16:19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北巿夜店殺警案;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向薛妻鞠躬道歉,允諾履行和解條件;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將於12月28日宣判。
全案緣於被告曾威豪與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
台北地方法院陸續判本案的60多名被告有罪,其中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分別判處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6月、曾威豪8年6月、劉芯彤9年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由高院審理。1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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