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阿嬤往生 嘉縣:家屬可循司法解決
2017/8/27 14:34(8/27 15: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嘉義縣27日電)嘉義朴子住在養護中心的9旬阿嬤引發病症往生,嘉義縣政府社會局今天表示,有關醫療認定由醫院專業判斷,安養機構與住民家屬訂有契約,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在嘉義縣朴子市怡園養護中心安養的92歲阿嬤陳蔡金玉,8月1日因為發燒送往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急診,8月11日因敗血症、肺炎及薦骨處壞死性褥瘡等往生,家屬質疑養護中心照顧不善而生褥瘡致死,向蘋果日報投訴並PO網。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副局長張翠瑤指出,怡園養護中心立案15年,是嘉義縣的長照機構之一,依規定查核與輔導,歷年考核都甲等;發生照顧與醫療問題,其中醫療認定由醫院專業判斷,盼雙方誠意溝通。
張翠瑤建議,依照老人福利法規定,安養機構與住民家屬訂有書面契約,其中是否涉及侵權或不履行義務的私權爭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
張翠瑤表示,若安養機構涉及老人福利法有關虐待或妨礙老人身心健康,將依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一個月改善;社會局會持續對縣內各老人安養機構不定期檢查。
衛福部朴子醫院公關吳俊儀表示,8月1日因發燒等症狀到院急診,發現薦骨處有發黑紅腫就進行清創手術,8月11日死亡,診斷證明書記載敗血症、肺炎、泌尿道感染及薦骨處壞死性褥瘡等,多重原因可能造成敗血症,很難證明與褥瘡有直接關係。
怡園養護中心負責人呂文正表示,阿嬤因為發燒、並在薦骨處發現3x3公分紅腫膿泡,其親戚在安養中心工作一直在關心,送醫後曾在8月2日及7日到她所住的普通病房探視;若屬該負責之處願意道歉,但沒有不送醫或隱瞞的理由,不需承擔如此風險。1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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