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員警涉到報案女子家中性侵 法院判4年半2017/8/15 19:1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5日電)時任新北市警察局的蔡姓員警,前年涉嫌到一名報案女子家中,脫褲強迫女子口交;台北地院今天依利用職務強制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這起案件源於,蔡姓員警在民國104年5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隔天竟依報案人個資私下到女方家,脫褲強迫對方口交得逞;女子事後提告,蔡員以新台幣100萬元和解。1060815#台北地院#新北市警察局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