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妻潑強鹼 軍情局士官長收押
2017/7/3 12:2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軍情局朱姓士官長與妻子發生口角,竟拿強鹼液體朝妻子潑去後逃逸,檢警昨天逮人後,檢察官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今天認定他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北市士林警分局調查,朱男與妻子住在台北市基河路,兩人平時感情不佳,經常因為養貓等問題爭吵,昨天又爆發嚴重口角,妻子要求離婚;朱男去五金行購買氫氧化鈉片狀藥劑,朝妻子潑去,陳妻忍痛跑出屋外求救,她臉部、背部受有27%灼傷。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朱男坦承有以氫氧化鈉溶成2桶氫氧化鈉水,朝妻子身體潑灑,但強調不知氫氧化鈉接觸到人體會這樣等語;朱男律師主張,朱男因本案而受傷,傷口流膿中,需要後續醫療。
法院審酌,氫氧化鈉為強鹼化學藥劑,具有強烈腐蝕性,此為一般人所知的通常知識,而朱男是大學畢業,又為職業軍人,對此應知,不予採信。
此外,檢察官將朱男送法院聲請羈押之前,已將他送醫治療,朱男當庭表示身體還好,且現今執行羈押的處所均配有醫師專業人員,朱男可獲得相當治療。
法院審酌朱男所犯刑法的重傷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他為規避後續偵查、審理程序進行的可能性高,且他於案發後隨即連夜騎乘機車逃往宜蘭,雖在隔天返回住處而遭逮捕,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准羈押。1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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