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W飯店命案 檢座:飯店負通報責任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偵結「W飯店女模命案」的主任檢察官許祥珍今天投書表示,慶幸本案喚起輿論對於辦毒趴時,飯店業應負通報責任,立法院也通過修法增訂營業場所須負通報責任,否則最重勒令歇業。
郭姓女模去年12月7日早上身披浴袍,意識模糊,在江姓與洪姓男子、劉姓女子等人攙扶下,從W飯店搭計程車前往國泰綜合醫院治療,隨後轉往台北榮民總醫院,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案件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日前認定朱家龍及友人洪聖晏、蔡逸學涉犯轉讓偽藥、禁藥致死罪嫌;被告江哲瑋、張子奕涉犯販賣毒品罪嫌,陳秉澤涉犯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嫌,一併起訴,並對朱家龍求刑12年,洪聖晏求刑11年6月。
承辦本案的許祥珍指出,慶幸本案喚起了輿論對於在飯店旅館業內舉辦毒趴時,飯店旅館業應負通報責任之義務;因此最近立法院初審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修正條文,增訂特定營業場所須負有毒品防制與通報之責任,否則將遭罰款或甚至勒令歇業之後果。
她說,其實本案偵查期間,檢察官對於飯店業者究否知情,確實有反覆仔細訊問近20名飯店人員,且雖然「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4條已明定,觀光旅館業者對於客人有施用煙毒或麻醉藥品,或有其他犯罪嫌疑者,應報請警察機關處理,然而一方面此一規定並無罰則,所以業者有恃無恐。
此外,本案經由訊問多名在場證人後,可以得知案發前,W飯店該房間內,正如火如荼舉辦毒趴。然而當105年12月7日案發當天退房後,該房間內所有毒品全被攜出一空,所以根本無法得知毒趴內提供的毒品種類。
雖然事後皆有將犯罪嫌疑人之尿液、毛髮送請鑑驗,以明瞭究竟施用何種毒品,但由於目前相關檢驗公司或法務部調查局,囿限於經費或機器設備之故,僅能針對傳統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DMA、大麻、第三級毒品K他命進行鑑定,尚無法因應目前如毒咖啡包、毒糖果、毒梅片、毒果凍等混雜多種新興毒品之鑑驗。
所以偵辦本案時,檢察官尚須費盡心思尋覓可以鑑定第一級至第四級多種毒品之機構,才能確切明瞭究竟毒趴內施用哪些毒品。
不過,針對新興毒品部分,高檢署毒品專組檢察官王捷拓則指出,2月7日召集各地檢署專責緝毒的主任檢察官開會,通令就查緝的新興毒品,要追查走私及來源管道,將來彙整管道及製成方法,以做後續有效打擊;新興毒品鑑定部分,法務部已邀集各鑑定機關訂立標準化流程。10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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