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客人貨款遭扣薪 勞部指違法
2017/4/6 15:4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常聽到有送羊奶或送報等員工因為收不到客人貨款,遭到雇主扣薪。對此,勞動部表示,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員工收不到貨款就從工資墊付,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有職業是送羊奶的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抱怨,幫客人代墊羊奶費900元,但催促3個月後客人終於匯款。當中網友透露如果客人沒繳錢,公司將會扣薪處理,因此才會幫客人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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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勞動部表示,雇主不得面要求員工收不到貨款就從工資墊付,或因此扣員工薪資,也不能要求勞工負擔收不到的貨款金額,否則都是違法行為。
勞動部說,雇主如果要求員工墊付或因此扣薪等狀況,恐違反勞基法第22條跟第26條規定,違反22條可開罰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26條則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1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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