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李宏基家暴殺人案 死刑定讞

2016/12/28 11:0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8日電)李宏基家暴殺人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死刑定讞。

這起案件源於,李男在民國103年4月某日早上,趁陳姓前妻送兩名女兒到幼兒園,為想把女兒抱走,與陳女發生拉扯,竟在眾目睽睽下,於幼兒園門口持刀殺死前妻。

李男擄走年僅6歲女兒後,隔天凌晨於新竹山區,被人發現在車內燒炭自殺;李男急救後存活下來,但李的女兒治療後不幸身亡。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對於殺害妻子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5年,殺女兒則是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其更一審,均判李宏基殺妻處無期徒刑、殺女處死刑,應執行死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見解,全案確定。105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