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12日勞工放假 勞動部:需給假給薪

2016/11/10 18:26(11/10 18:5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11月12日屬於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可放假1天,如果遇到勞工例休,則必須多補1天假。

勞動部說,勞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日如適逢該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因此11月12日為星期六,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至於何時補休,勞動部說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

如果勞工在補休日或12日當天出勤卻沒補休的情況下,則雇主需發放加倍工資。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10511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