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勞工放假 勞動部:需給假給薪
2016/11/10 18:26(11/10 18: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11月12日屬於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可放假1天,如果遇到勞工例休,則必須多補1天假。
勞動部說,勞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日如適逢該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因此11月12日為星期六,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至於何時補休,勞動部說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
如果勞工在補休日或12日當天出勤卻沒補休的情況下,則雇主需發放加倍工資。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1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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