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互嗆 地院判黃光芹賠周玉蔻40萬元
2016/8/29 11:09(8/29 11: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名嘴黃光芹去年上電視批評同業周玉蔻「政治變色龍」、「作假新聞」,周玉蔻憤而求償。台北地院判決黃光芹應賠周玉蔻新台幣40萬元。
全案緣於,兩人去年5月在電視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同台槓上,黃光芹批評周玉蔻是「政治變色龍」、「作假新聞騙通告」、「政治打手」等。事後,周玉蔻不滿名譽受損,向黃光芹求償2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光芹的言論無法證明與事實相符,且未經合理查證,就率然發言貶損周女名譽,詆毀周女社會地位、人格,考量周女是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公眾人物,自有在媒體澄清的機會,法官衡量損害程度,判決黃光芹應賠償周玉蔻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光芹得知敗訴後,在個人臉書回應,「將不捲旗、不繳械、不流竄、不投降,繼續奮戰到底」。10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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