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分局長涉貪收押 改調警局專員
2016/8/27 13:02(8/27 13: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7日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長李世昌於任高市府警察局行政科專勤組長時,疑涉向電玩業者收賄,今天清晨遭聲請羈押獲准。高市府警察局立即予以停職,改調市警局專員。
檢方初步查出3線1星的李世昌於4年前擔任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專勤組長期間,涉嫌向電玩業者收賄約新台幣700多萬元,昨天由高雄地檢署及廉政署約談,今天清晨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對於這起疑收賄涉貪案絕不護短,由市警局配合高雄地檢署及法務部廉政署和調查局偵辦,經過調查李世昌疑涉有重嫌,搜索李世昌的辦公室和住處,檢調帶回偵訊,法院清晨裁定羈押。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為展現整飭風紀決心,市警局立即召開人評會,將李世昌改調非主管專員職務,並予以停職靜候調查。
高雄市警察局長陳家欽對幹部不知潔身自愛,廉潔自持,深表痛心遺憾,他要求清廉自持是每一員警必備條件,要求所有員警要自律自清、潔身自愛,不容有違法犯紀情事,對違法員警絕不包庇縱容,更絕不容許類似情事發生。
李世昌58歲,中央警官學校47期畢業,曾任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警備隊長、鹽埕警分局副分局長、市警局公關室主任、小港警分局長和三民第二警分局長。10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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