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舊制退休提撥金 11家企業遭罰
2016/7/26 15:1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6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的提撥規定事業單位共有12萬3000家,目前已經有9萬8000家足額提撥。除外,有7縣市共11家企業,因不足額且不理會等因素遭罰。
去年勞動基準法修法通過第56條第2項規定,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的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說,往年事業單位全年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平均約新台幣600億元,104年提撥總額增為836億元。而105年1至6月已提撥1674億元。
孫碧霞指出,符合規定的企業總家數為12萬3000家,提撥金額約為4000億元,目前已經有9萬8000家,約舊制家數的8成左右,已足額提撥,約剩2萬5000家企業還未足額提撥。
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也從今年4月起,針對尚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發函請其陳述意見。孫碧霞說,根據統計地方政府從7月起開始陸續裁罰,目前已有7縣市11家企業遭罰,其中多數都是因為不理會的緣故,而遭罰的企業以製造業最多。
勞動部表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者,依法可處新台幣9萬至45萬元罰鍰。勞動部呼籲,本年度尚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應儘速補足,並應持續每年檢視並繳納差額,以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1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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