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榮工廠虛報空污費 短報3千萬元
2016/6/14 18:56(6/14 20: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4日電)位於屏東縣新園鄉的李長榮實業公司製桶工廠,涉嫌自民國99年至104年,短報空污費約新台幣3000萬元,廠長、會計和管理人員共3人,今天被收押。
此案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與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環保署空保處共同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屏檢表示,李長榮製桶工廠須依據空污法按期填具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申報原物料使用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簡稱VOCS)等固定污染源排放量及空氣汙染費,但被告郭姓廠長、陳姓會計及方姓倉管物料管理人員為使申報的VOCS量能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許可量,以減少工廠成本,以短報油漆、香蕉水等原物料使用量方式,短報VOCS。
屏檢表示,李長榮屏東製桶廠自民國99年至民國104年,共短繳新台幣3000萬元空污費。
郭姓廠長、陳姓會計及方姓倉管物料管理人員今天被屏檢依共同涉嫌詐欺及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47條申報不實罪嫌,並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以及湮滅證據之虞收押。
屏檢表示,檢察官不排除往上追查。10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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