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社會企業正夯 創辦人有3大特性
2016/5/20 16:05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創立社會企業已經成為國際趨勢,勞動部歸納出台灣的社會企業創辦人有3大特點,包含有創新精神;擔責果斷、堅持倔強、樂觀積極;社會使命感。
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織被稱為社會企業,例如創造弱勢就業機會、保護環境、促進社區發展等。社會企業的盈餘主要用來投資社會企業本身、繼續解決該社會或環境問題,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的利益。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分析訪問台灣30家社會企業,分析出台灣社會企業創辦人有3大特質,包含有創新精神;擔責果斷、堅持倔強、樂觀積極;社會使命感。
職衛所表示,社會企業創辦人較缺乏的是商業營利概念,建議可以從2個方向著手。第1個方向是強化「要社會,也要企業」的作為,除了適時檢討成立社會企業的目的、改善社會問題的目標、能解決社會問題的涵蓋範圍及影響面,也要從現實面全盤思考創業規劃、營業獲利模式。
第2個方向是強化現有資源的評估,包括自身的能力、資金、產品等資源上都需完整的考量,要對環境有敏感度、對新事物的接受度高,能提出原創新穎、獨特意念、夠吸引人的構想及有市場區隔性的產品或服務,並有專業、資金、人脈、快速研發、行銷策略與承擔風險的能力。10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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