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告周刊誣指懷女逼婚 吳佩慈獲賠50萬

2016/2/24 12:0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藝人吳佩慈不滿時報周刊3年前誣指她的男友紀曉波難接受她崇尚名牌而分手,並暗示她懷女逼婚,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周刊敗訴,須賠5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佩慈主張,時報周刊在102年2月28日出刊內容,誣指她因崇尚名牌,奢華至極,導致她的富商男友紀曉波難以接受,兩人因而分手等情事,以不實情節嘲諷她私人感情生活,侵害名譽權;後來周刊又出刊,再度誣指她崇尚名牌、奢華至極,紀曉波難以接受而分手,並暗示她懷女逼婚,紀曉波並無與她結婚意願。

時報周刊則主張,吳佩慈是演藝界知名人士,她與紀曉波的感情議題,為社會大眾關注的話題,屬可受公評之事。

一審法院認定時報周刊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任意刊登吳佩慈與紀曉波間的私領域事項,且侵害吳女名譽權透過網路傳播無遠弗屆,所生的名譽權損害及精神上痛苦,並非給付慰撫金就足夠,判時報周刊須賠新台幣50萬元及登報道歉。

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10502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