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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職打行政官司 前投縣長李朝卿敗訴

2015/11/24 11:40(11/24 11: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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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案件遭停職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不准,轉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內政部無違誤,判李朝卿敗訴。全案可上訴。

全案緣於內政部引用公務員懲戒法將李朝卿停職;李朝卿主張他是縣民票選的縣長,內政部不同意復職案,對南投縣民不公平。

內政部去年去函台灣南投地方法院了解案件最新審理情形,考量因有相關涉案縣府公務員原所做的指證、自白等,如准李朝卿復職,仍有影響涉案縣府公務員在後續法院審理時陳述或態度的可能,且綜合考量李朝卿各項停職因素仍存在,原停職相關原因事實沒變,不同意李朝卿復職案。

此外,南投地院審理李朝卿涉貪案,8月底判李朝卿3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1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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