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張通榮關說縱放案 更一審1年8月

2015/10/13 10:1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前基隆市長張通榮被控擔任巿長期間關說縱放酒駕婦人,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判他1年8月、緩刑5年,繳交公庫150萬元及8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張通榮被控在民國101年9月得知廖姓女子酒駕拒攔檢還打傷女警,他到基隆安樂派出所質疑警員執法過當,並關說縱放廖女。

基隆地方法院102年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刑,判處張通榮1年8月徒刑,緩刑5年,應繳交公庫新台幣200萬元及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10410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