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馮光遠勝訴 金溥聰:未定讞繼續努力
2015/10/6 15:23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向馮光遠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金溥聰表示,本案尚未最後定讞,會繼續努力,釐清言論自由與濫用言論自由的分際。
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新台幣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金溥聰今天表示,本案尚未最後定讞,會繼續努力,釐清言論自由與濫用言論自由的分際。
全案於9月21日辯論終結,當天兩造出庭在庭上激辯,金溥聰說馮光遠兩面手法,在外叫他和總統「出櫃」,庭內稱是政治上「特殊性關係」卸責;馮光遠說,金溥聰從來沒有得過人民一張選票,「都靠著跟馬英九的關係吃香喝辣」。1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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