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贊助全國溜冰賽煙火之名 監守自盜
2015/10/2 16:16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日電)黃姓男子以贊助「第37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煙火表演」名義,委託屏東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申請專業煙火,進口後涉嫌監守自盜,被警方識破,依法移送。
警方指出,黃姓男子藉著贊助「104學年度第37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煙火表演」之名,以「玄聯企業社」名義,委託屏東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申請3個貨櫃的專業煙火,企圖進口後不施放煙火,或只施放一部分圖利。
但黃男沒想到,進口專業煙火有嚴格的規定,警方指出,施放專業高空煙火必須向消防隊申請煙火數量、施放地點,經核准後必須在申請日當天施放。
黃男9月17日進口煙火後,以受玄聯企業社郭姓負責人委任會同消防隊到施放地點清點貨櫃內專業煙火後上鎖貨櫃,而後派陳姓男子看雇,不料,消防分隊余姓隊員第2天早上7時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貨櫃鎖消失、消防隊的封條被撕毀,立即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及採指紋,在3個小時內掌握可疑人車,傳訊黃姓男子、玄聯企業社郭姓負責人、受雇看管煙火的陳姓男子,黃男坦承監守自盜,他與陳姓看顧人員,趁夜將貨櫃大鎖撬開,並以小貨車從潮州鎮將煙火搬運至新埤鄉,打算零售販賣賺取利潤。
警方表示,這批煙火黃嫌以新台幣80萬元購入,被黃嫌從原登記施放地點潮州鎮搬運到新埤鄉後,已違反爆竹煙火管制條例,因此無法施放,已交由消防單位扣押銷毀。
黃嫌除違反爆竹煙火管制條例外,另違反誣告罪、妨害公務罪及偽造文書,警方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10410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