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壟罩 廢食用油回收增6倍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6日電)1年前食安風暴襲擊,食用油問題引發各界關注,環保署也將廢食用油列為「應」回收項目,以新北市永和區清潔隊為例,收到的廢食用油比過去成長了約6倍。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科長白添富說,廢食用油風暴後,環保署將廢食用油列為一般廢棄物的「應回收項目」,也就是強制一定要回收,民眾與店家產出的廢食用油,可以交給清潔隊當資源回收物,也可委請合法領有證照的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回收。
白添富說,不論是夜市、小攤販、小店面等所產出廢食用油,不可以隨便亂倒,亂倒可以處罰到新台幣6000元,如果倒到水裡,還可以罰到3萬元以上。
因此,廢食用油一定要送交清潔隊,或是交給廢棄物清理業者,如果交給業者處理,不僅要簽訂契約,業者還要申報收集多少家、有多少量,由環保局統一做管理。
而這些清除業者也不是隨便的人都可以當,環保局過去1年來就廢食用油工作車輛許可證發出174張、人員許可證228張,如果沒有許可證的人從事收廢食用油的工作,就可以移送法辦,不僅會判刑,還可能併科罰金。
環保局指出,食安風暴後,民眾與商家對於廢食用油的處理更有概念,反映在處理的量上面,也增加許多。以知名的樂華夜市所在的永和區清潔隊來說,民國103年平均每月回收廢食用油量約50公斤,今年一口氣增加到300公斤,成長達到6倍之多。
中和區清潔隊長吳秋全說,食安問題後造成民眾恐慌,新聞報導民眾懷疑油有問題,都大量丟出來,幸好清潔隊早就有一套簡單的收集系統,固定收集後再交給業者處理。
吳秋全也分享1個小撇步,如果民眾家中有廢食用油,可以用漏斗倒入玻璃瓶或保特瓶收集起來,再交給白色回收車或垃圾車,是既簡單又方便的回收方式。
環保局指出,環保局不定時派出稽查人員,了解各攤商、店家廢食用油的回收處理情形,在亂倒食用油可能遭重罰,販賣給業者也有每公斤10多元的利潤下,商家回收的配合度很高,目前也沒有再傳出攤商、店家有違規的情形。
環保局提醒民眾,將廢食用油亂倒地面可以處罰到新台幣6000元,如果污染水體,至少罰到3萬元以上,因此廢食用油一定要送交清潔隊,或是合法清除業者,如果沒有許可証的人從事收廢食用油的工作,將被移送法辦,不僅會有1至5年的刑期,還可能併科300萬元的罰金,千萬不能掉以輕心。10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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