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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屍案再審 男關4年停止刑罰

2015/5/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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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8日電)發生於民國89年間的台北市內湖公園郭姓女子裸屍命案,高院今天裁准再審,被控殺人的呂介閔服刑4年後獲釋,堅稱自己清白。

發生於民國89年間的北市內湖公園郭姓女子裸屍命案,被控殺人的呂介閔遭判13年定讞;檢方驗DNA後,聲請再審。高院今天裁准,全案再審並停止呂男刑罰。

呂介閔下午3時許步出位於台南的明德外役監,面對媒體詢問時僅簡短說「冤枉」、「一定清白」,還說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台北陪媽媽吃飯,過母親節。隨後便搭上委請獄方代叫的計程車離開。

明德外役監人員指出,呂介閔是在今年3月才移入明德外役監服刑;平日表現正常、無違規紀錄。今天獄方收到釋票通知呂介閔時,呂介閔似乎也很意外,然後趕緊收拾衣物,並委請獄方幫他叫計程車。10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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