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科技廠氨氣外洩 環保局告發
2015/4/28 18:48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28日電)大溪某科技廠28日因液氨儲槽人孔蓋墊片損壞,造成氨氣洩漏,散發氨氣惡臭造成污染;桃園環保局依法開罰告發。
桃園環保局說,此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最高可罰處100萬元,另廠方無妥善防堵消防水之收集,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處分,並要求當日晚間6時前完成改善。
環保局28日中午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大溪的科技廠疑似氨氣外洩,散發陣陣惡臭,環保局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消防局也同步於現場用水霧進行控制及減少逸散狀況,環保署環境事故處理技術小組也於第一時間抵達協助現場監控。
環保局人員進廠稽查發現,此廠液氨儲槽因人孔蓋墊片損壞,造成液氨外洩,除責成廠方進行緊急處理,利用氨氣極易容於水的特性,將液氨導入其他水槽稀釋成濃度較低的氨水,並緊急調度槽車進行抽取作業,但於外洩過程中散發氨氣惡臭,污染空氣品質。
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另廠方無妥善防堵消防水的收集,致含有氨水之消防水流入水溝,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處分,並要求晚間6時前抽除完成改善。1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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