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得高 假釋過關難度高
2015/4/14 21:14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高雄監獄挾持案引發外界關注假釋制度,法務部矯正署訂出明確的假釋審核原則,未來犯罪所得高、被害人數多的受刑人,其假釋案將從嚴審核。
依此原則來看,犯下力霸及東森掏空案的王令麟,博達掏空案的葉素菲,被媒體稱為 「人魔船長」 害死13人的龔泰安等人,未來若提出假釋,過關難度恐怕較高。
高雄監獄在2月11日發生鄭立德等6名受刑人奪槍挾持時任典獄長的陳世志與戒護科長王世倉,鄭立德等人提出希望假釋等訴求,談判後以6人自殺收場。
除了高雄監獄挾持事件案,目前矯正機關超收率仍居高不下,皆高於13%,促使矯正署改革假釋制度。
矯正署檢視現有機制,目前假釋審查僅考量執行中有關事項、犯罪對社會危害性、社會對受刑人假釋有無不良觀感、悔悟程度、對犯行補償等情形。
為改革假釋制度,矯正署因此訂出明確的假釋審核原則,從犯案情節、犯後表現、再犯風險這三方面考量,未來採取從嚴或從寬審核的雙軌制度,從寬審核者審核速度較快,過關機率也較高。
從嚴審核的受刑人包括,犯下連續性、集團性、重大暴力、多重案件;犯罪所得高、犯罪造成重大危害、被害人數多或隨機犯案;規避賠償脫產、怙惡不悛有多次違規紀錄、偵審中或假釋期間再犯案。
從寬審核的受刑人則有,過失犯、偶發犯、犯罪動機單純且情堪憫恕、惡性或危害程度輕微、無被害人;犯後態度良好且深具悔意、犯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初犯、年事已高或健康欠佳。1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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