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偷竊 法官判拘役80日
2015/4/13 14:41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3日電)詹姓男子專挑機車以及自行車上掛著的袋子下手偷走金錢,詹男被逮後,法官認為詹男有中度智障及癲癇,判處拘役80日。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去年9月開始,彰化縣員林鎮以及埔心鄉傳出多起竊案,民眾的機車及自行車所掛的工作袋,袋內的現金遭竊,另有超商的夾鏈袋以及寺廟功德箱內的香油錢被偷。
警方獲報循線追查,逮捕詹姓男子,查出詹姓男子涉犯8起竊案,其中除了偷超商以及寺廟的金錢外,還進入民宅,偷竊沒有拔錀匙的機車以及腳踏車,詹男被逮捕對於所犯下的案件,坦承不諱。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詹姓男子領有身障手冊,屬於限制責任之人,但卻貪圖一時小利與一時之便,多次竊取他人財物,但考量到其常識與社會規範理解能力有限,對法令認知能力較一般人為低,難以完全苛責,因此減輕其刑,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1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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