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宏新書發表日 投案服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判刑確定遭通緝的前立委張俊宏逃亡逾9個月後,選在自己新書發表會的今天向檢方投案,他的入監告白表示,寫完書才願入監。
張俊宏下午近4時在立法委員柯建銘及律師等人陪同下抵達台北地檢署,他頭戴毛帽、眼鏡及口罩,毛帽下露出灰白頭髮,氣色不佳,面對媒體提問,他指著自己喉嚨再揮手表示無法說話。
張俊宏經法警初步確認身分後,被送往北檢第二辦公室,由執行科檢察官訊問後發監執行。
張俊宏友人在旁代念聲明表示,「向法院請假,是為了我未寫完的書」,全球化商業文明已進入雲端之時,在台灣設立人權法治的全球自由監督機制,保障世界真和平,使人類文明同步提升,此時已刻不容緩,翻轉台灣活路,已在當前!「銷假報到入監服刑,乃為我尚未完成的法治改革,以及已被塌陷的民主根基」。
張俊宏的入監告白表示,今天結束他長達10個月的告假雲遊隱區,銷假向法院報到,為的是尊崇法治精神,明知此去已無歸期的牢監,個人官司事小,留給歷史,大家應正視的是和平的威脅。
張俊宏委任律師陳振瑋表示,今天是張俊宏的「文明再升級」新書發表會,張俊宏沒有現身發表會,是直接向檢方投案,當初未到案是因為有新書撰寫工作未完成;張俊宏因為重感冒,所以沒有聲音可以說話。
張俊宏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涉嫌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最高法院去年2月間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2年徒刑。
台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跟監張俊宏,並傳喚他在去年4月1日到案發監執行,但他在執行前2天走進一棟大樓後即失去行蹤,執行當天也未現身;檢方認定他已逃匿,4月2日發布通緝,通緝時效至民國121年間。
張俊宏另外被控擔任董事長期間,未經董事會決議,就擅自借款,台灣高等法院去年7月間依背信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確定;檢方併案通緝後,法院日前就兩項判決確定,定應執行2年7月徒刑。10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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