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載客量賺獎金 客運駕駛遭訴
2014/12/18 15:49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8日電)在全航客運擔任駕駛的陳姓男子,涉嫌以自有的電子票證,在4天內刷卡850筆,藉此獲得載客獎金,今天遭檢察官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在全航客運擔任37路公車駕駛的46歲陳男,利用台中市政府補助客運業者8公里免費措施,於民國102年5月當中的4天內,以自己持有的9張電子票證卡,以8公里為範圍,交替刷卡850筆。
起訴書指出,陳男以此方法增加載客量,使客運公司得以向台中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取得補助款,而陳男也因此可以獲取客運公司所核發的載客獎金。
因陳男所駕駛37路公車屬冷門路線,4天內突然增加大筆刷卡紀錄,引起客運公司懷疑。客運公司利用稽核程式檢測,發現交易異常,經調閱車內監視錄影後,才發現陳男自行刷卡情形。
客運公司立即函知台中市政府,預先扣除交易請款資料,才讓陳男未能得逞。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依詐欺罪將陳男起訴。1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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