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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嚼舌根惹禍 砍死鄰居判刑

2014/12/11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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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1日電)許姓男子去年嚼舌根宣稱黃姓鄰居的丈夫出軌,黃婦不滿揚言提告,許男竟行凶揮刀殺死黃婦。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15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年逾六旬的許男住在南投市彰南路,與經營牛肉麵店的黃姓婦人是老鄰居。許男卻對外宣稱黃婦的丈夫出軌外遇,透過耳語在鄰里間傳得沸沸揚揚,黃婦不堪其擾,於是要求他請當地居民抽菸「洗門風」道歉,否則將依妨害名譽罪提告。

雙方數度協調未果,許男心生不滿,在去年6月到牛肉麵店要求黃婦不要提告遭拒,憤而拿出預藏尖刀揮刀殺人,刺破黃婦心臟導致傷重斃命。許男行凶後拔刀表示「不會活了」騎車逃離現場,後來向警方自首。

許男承認嚼舌根,但表示無意置人於死地,只想刺對方大腿。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他多次揮刀砍殺被害人,確有殺人犯意,認定他行凶手段凶殘,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抹滅傷痛,考量他無前科,願意賠償被害人家屬,犯後有悔意,依殺人罪判刑15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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