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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鄉代參選人涉賄 檢方起訴

2014/10/2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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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2日電)花蓮縣秀林鄉鄉民代表朱姓參選人及林姓妻子,涉嫌經由樁腳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有投票權人行賄。花蓮地檢署今天起訴兩人。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今天表示,此案是今年全國第一件因涉現金買票賄選遭起訴的案件。

起訴書指出,朱男為花蓮縣秀林鄉第20屆鄉民代表參選人,與其配偶林女共同對有投票權人行賄;今年8月初,由朱男至周姓樁腳住處,交付新台幣12萬元現金給周男,告知其中5000元給周男全家5人的賄賂外,並要求周男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鄉內有投票權人行賄。

周男依指示收受5000元後轉交給家人,並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有投票權人曾男等4人行賄。

檢方指出,今年9月下旬,朱男與林姓妻子以同一手法經由被告周女,以每票1000元代價將賄款發給曾姓有投票權人等4戶人家,周女也依囑將賄款轉發給6名有投票權人。

檢察官於10月8日查獲,並查扣贓款2萬1000元,被告等人均坦承犯行不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起訴朱男夫妻及樁腳共4人。

至於收受賄賂的曾姓有投票權人等10人,因在檢察官偵查中均自白犯行,並繳回賄款,予以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1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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