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電子旅遊憑證4/2再擴大 納入歐洲即日起可申請

(中央社記者陳韻聿倫敦5日專電)英國去年開始分階段實施電子旅遊憑證(ETA),繼今年1月新增台灣等48個適用國家地區後,4月2日起將擴大實施範圍,納入歐洲國家,相關國家護照持有人可自今天起申請辦理。
英國內政部今天表示,4月2日起歐洲國家人士需持ETA入境英國。自實施以來,英國已核發近110萬份ETA。
ETA不是簽證,因此適用對象為原本即可「免簽證」入境英國的國家地區民眾。根據英國政府官網,適用ETA的歐洲國家包括歐洲聯盟(EU)成員國,以及挪威、冰島、列支敦斯登、瑞士等未加入歐盟的申根(Schengen)區國家。在申根區內,國與國之間幾乎沒有邊境管制。
歐盟成員國愛爾蘭不需持ETA入境英國。愛爾蘭、英國(含北愛爾蘭)以及澤西島(Jersey)、曼島(Isle of Man)等英國王室屬地(Crown Dependencies)組成「共同旅行區」(Common Travel Area, CTA),彼此間可自由通行,不須申請簽證及其他入境或停留許可。CTA於1920年代成立,是獨立運作的旅行規範。
ETA申辦費用為10英鎊(約新台幣400至420元),旅客可自行上網申請。英國內政部表示,絕大多數旅客在送出申請資料後數分鐘內即可收到回覆(含電郵通知),確認是否獲核發ETA。
ETA效期2年,且與申辦時旅客提供的護照資料連結,因此一旦原護照失效,旅客即須重新申請ETA。在2年效期內,旅客可憑ETA多次出入英國,一次可停留6個月。
根據規定,若曾遭判處12個月以上徒刑,或有刑事犯罪紀錄、且距定罪日未超過12個月,申辦ETA將遭拒。一旦申辦ETA遭拒,旅客須另外申請入境簽證。
儘管在多數情況下,ETA的審核和核發過程快速,英國內政部仍建議旅客提早3個工作天申請。
英國ETA費用未來可能由10英鎊調升至16英鎊。經國會同意後,英國政府將發布相關訊息。(編輯:唐聲揚)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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