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758號決議4 / 美學者:中國解讀2758號決議 意圖改變國際秩序
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被中國列為對台法律戰武器,連結一中原則,框限台灣地位。國內外學者分析,決議僅處理聯合國內部中國席位,無關台灣地位,聯合國也無權決定台灣地位,國際社會若接受中國論點,台海將面臨更高風險。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華盛頓19日專電)中國稱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確認台灣為其領土。美國學者戴傑說,聯合國無權決定台灣地位,但中國已取得進展,若成功恐不利台灣的安全;而這也是中國企圖改變國際秩序的一環,不光是台灣的事。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決議全文:
大會決議
2758(26).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1971年10月25日,
第1976次全體會議
資料來源:聯合國
戴傑說,這是非常「站不住腳」的論點,不符國際法及其解釋。中國利用聯合國內部對它有利的情勢,透過由秘書處法律事務廳(Office of Legal Affairs)發布「備忘錄」等方式,讓「一中原則」逐漸在聯合國生根。美國及台灣的邦交國曾成功反制,但中國的推展很順利,台灣能如何有效反制非常重要。
2758號決議僅處理誰代表中國席位 無關台灣地位
聯合國大會1971年通過第2758號決議,內文指出,聯合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也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驅逐出聯合國及其附屬組織。
戴傑指出,2758號決議僅處理誰代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而已,沒有提到台灣。決議「不是要解決台灣地位、台灣是不是中國一部分的問題」;同時也不涉及聯合國體系外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問題。
戴傑說,當時中國總理周恩來還對決議草案沒有處理台灣地位表達不滿。當時周恩來說:「如果決議通過,台灣地位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另外,討論時有超過30個國家發言指出,該決議只是處理中國席位的代表資格。
而從聯合國的權限來看,戴傑強調,「2758號決議也沒有辦法解決台灣國際地位的問題」。聯合國既不是立法機構、更不是國際法院,「它實際上無法決定領土、主權的問題,無法決定台灣是否屬於中國」。
聯合國無權決定台灣地位 中國利用備忘錄運作
事實上,戴傑說,當初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時,聯合國秘書處曾有備忘錄說明,承認一個政府在國際組織的代表權與承認一個政府是兩件本質不同的事;且承認一個國家或承認該國政府是個別國家的權力,「聯合國沒有這樣的權力」。
儘管如此,中國仍主張2758號決議使用「承認」一詞即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戴傑指出,這是對「承認」的「錯誤解讀」,這裡指的是「知道這個狀況」,並不是外交或國際法上的「承認」,因為這是國家或政府才有的權力。
戴傑指出,中國在聯合國力推擴大對2758號決議的解釋,最顯著的成效是在背後運作,促使聯合國的法律事務廳分別在2010年3月、10月各發布1份備忘錄。
第1份備忘錄提到,2758號決議通過後,聯合國在所有情況下都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沒有獨立的地位。第2份備忘錄要求秘書處文件提到台灣必須使用「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戴傑說,北京對此「非常滿意」,2022年對台政策白皮書也引用10月的備忘錄。現在聯合國秘書處都稱台灣為「中國的一省」,官員不時提到「一中原則」,越來越多官員「一直聽到一中」,中國的主張「逐漸形成聯合國的立場」。
例如,3月的備忘錄是回應持中華民國護照能否參加「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會議。戴傑說,聯合國大可以簡單回說,因為中華民國沒有席次,所以無法進入,但官員卻就此借題發揮。
戴傑補充,要注意的是,和2758號決議一樣,這2份備忘錄的出現也不代表中國完全成功拿到它想要的,因為聯合國無權決定台灣的地位。
他表示,3月的備忘錄僅適用護照的技術問題。10月的備忘錄要求秘書處稱台灣為「中國的一省」,但同時也說,會員國若用其他方式稱台灣,秘書處必須接受,頂多只能在報告中加註說明,報告文字不代表聯合國的立場。
10月的備忘錄是為回應中國的抗議,當時與台灣仍有邦交的諾魯向聯合國提交報告,提到對「中華民國(台灣)」的感謝,中國批諾魯違反2758號決議。
台灣友邦報告因對台稱謂遭拒收 抗議後聯合國讓步
中國利用2758號決議偷渡「一中原則」的行動,也踢過鐵板。
根據戴傑的研究,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UNDESA)突然在2018年決定,會員國針對推動永續發展目標(SDGs)提出的國家自願檢視報告(VNR)若沒有稱台灣為「中國的一省」,報告就不上網公開,也不能轉傳給其他會員國。
UNDESA更在2023年發表手冊,要求所有報告都要用聯合國規定的國家稱謂。
期間有台灣的邦交國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拒絕更改或刪除,報告因此無法放上網。他們質疑UNDESA沒有法律依據,來回折衝後,UNDESA同意改回原作法,即接受會員國的原始報告,但加註與其立場無關的免責聲明。
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2007年3月拒收台灣盼加入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信函,並指出,2758號決議透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已認定中華民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潘基文7月回應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案時,也引2758號決議,指秘書處無法接受台灣申請。他的發言人事後更補充,「2758號決議是『聯合國一中政策』的基礎」。
美國當時以「非文件」(non-paper)與潘基文溝通,內容包括「2758號決議沒有確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也沒有提到中國對台灣的主權等」。
戴傑指出,潘基文當時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根據維基解密(Wikileaks)的資料,潘基文也告訴美國,他會停止使用那些不利於台灣的表述。他也說,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議題是由會員國決定,並非不可討論。
國際社會若接受中國論點 台海將面臨更高風險
根據習慣國際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穩定的人口、明確的領土、自主運作的政府及與他國交往的能力,是構成國家的要素。戴傑說,台灣有這些屬性,且某種程度比某些國家更明確,但台灣議題複雜,現階段很難應用國際法規則認定其地位與主權。
戴傑指出,中國以2758號決議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稱為國際法,對所有國家具有約束力。這很荒謬,因為它缺乏國際法應有的普遍適用性。
戴傑說,中國能有效在聯合國推動它的主張有幾個因素:聯合國的「一國、一票」結構對北京很有利、聯合國的官僚性、聯合國高層官員有很多是中國籍,再加上台灣對很多國家來說並非特別重要的議題、台灣也不在場等等。
中美洲議會小百科
「中美洲議會」(PARLAMENTO CENTROAMERICANO, PARLACEN)成立於1991年,屬於「中美洲統合體」的立法機構,會址設於瓜地馬拉,旨在促進中美洲國家進行政治對話,推動並擴大中美洲國家間之合作,鞏固民主政治,促進中美洲地區之統合及和平。
成員國: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多明尼加
我國曾於1999年成為永久觀察員,2023年因排台納中案宣布退出。
資料來源:外交部網站
戴傑指出,邦交只是一個國家與他國交往的其中一種形式,台灣與許多國家有緊密的非正式關係,邦交國少、缺乏國際承認不代表沒有國家地位。但中國讓台灣邊緣化,「讓台灣看起來越不像國家,就越有利中國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戴傑說,國際社會若接受中國對2758號決議的看法,中國將更能主張以武力或脅迫達成統一是合法的;他國以提供武器或介入等方式支持台灣則是威脅中國領土完整和主權,是不適當、不合法的,「台灣安全及台海現狀面臨更高的風險」。
揭露中國論述缺陷及意圖 擴大反制力量
戴傑指出,中國稱2758號決議已徹底解決台灣的國際地位,這是「站不住腳」的論點,「這個論點的缺陷必須被揭露出來」,使它失去正當性。
他說,如果能進一步論述,強調中國的作為是意圖「改變現在的國際秩序與規則」,中國是國際秩序的「修正主義者」(revisionist),就表示這「不只是攸關台灣的問題而已」,台灣也能獲得更廣泛的支持,同時可以避免形成美國對抗中國、或美國與台灣邦交國對抗中國這種看似過於政治化的局面,而是凸顯許多國家都關切國際體系運作規範可能受到挑戰,會是更有效的反制。(編輯:周永捷)1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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