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人的身分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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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阿拉伯報」(The Newarab)報導,儘管以色列說,在2005年從約旦河西岸的非法屯墾區撤回以色列籍屯民後,就停止對加薩地區的占領,轉由巴勒斯坦伊斯蘭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來管轄加薩地區。但事實並非如此,以色列政府仍在生活(如水電和民生物資)層面上,以極大程度控制加薩地區的人民,並保留對巴勒斯坦人民是否發放身分證的決定權和控制權。
以色列在1967年從俗稱「六日戰爭」的第三次以色列─阿拉伯戰爭獲得全勝後,就進駐原隸屬於巴勒斯坦的首都東耶路撒冷,將東耶路撒冷併入以色列國土,並將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作為「軍事占領區」。自此,以色列開始掌管巴勒斯坦人的「身分」問題。
「新阿拉伯報」報導,以色列內政部將巴勒斯坦身分證分為三類,並相應給予或剝奪權利。
住耶路撒冷的巴人拿藍本的以色列身分證,可以進入以色列。
住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的巴人拿綠本的巴勒斯坦身分證,並在上面註明持有人的宗教信仰和所在地區。身分證註明加薩地區的巴人,如未經以色列允許不可隨意搬遷,也不能移居到西岸或耶路撒冷,只能因人道主義理由(如醫療),向以色列申請安全許可證進入。
而即使是住在以色列領土,拿以色列身分證的巴人,也無法與以色列境內的猶太人享有相同平等的法律權利。
有些巴人甚至一生都拿不到身分證。沒有以色列核發國民身分證,眾多權利就會被剝奪,包括無法辦理護照出國旅行、開設銀行帳戶、到西岸就醫和加入保險。
「新阿拉伯報」採訪到一名奔走14年,仍拿不到身分證的43歲加薩男子加南(Ayman Ghanam)。由於加南的父親在1967年前往埃及,以色列以此為由拒發身分證給加南。
加南透過父親取得埃及簽發的旅行證件飛往約旦求學,並結婚生子。然而,這又為加南一家人帶來日後的家庭人倫災難。
加南在約旦的居留證到期後無法繼續停留,便從埃及通過拉法過境點回到加薩。做這個決定時,加南並未意識到,自己從此再也無法看到兒子了。
因為埃及政府在2017年,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管理西岸的巴勒斯坦權力機構)達成協議:未具身分證的加薩人無法再進入埃及。兒子也因為約旦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申請身分證時必須有父親在場,而無法在約旦拿到合法身分。
根據1993年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s),理應由巴勒斯坦政府全面負責管轄被占領土上的巴勒斯坦人,並管理人口登記。然而,被占領土的事實統治者是「以色列領土政府活動協調處」(COGAT)。
為使巴勒斯坦護照、身分證或出生證明取得國際和以色列的認可,持有者必須同時向巴勒斯坦內政部和COGAT人口登記辦公室登記。
但COGAT才有最終權力決定是否拒絕或取消登記冊上的任何名稱,以及是否輸入和編輯相關詳細資訊。
每張巴勒斯坦身分證均需註明持有者屬於加薩或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政府無法改變以色列為巴勒斯坦人指定的行政區,也無法將散居海外近600萬的巴勒斯坦難民納入人口登記冊。
「新阿拉伯報」指出,數千名返回加薩與家人團聚的散居巴勒斯坦人,以及數百名已移居西岸的加薩身分證持有者,在以色列眼中都是「非法外國人」。
巴勒斯坦著名愛國詩人達威希(Mahmoud Darwish)在1964年發表一篇讓他揚名於世的詩作「身分證」(Bitaqat huwiyya)。在詩歌中,他4次複誦「把我登記進去」、「我是阿拉伯人」,並吶喊「我有名有姓,但拿不到身分」。
這首詩歌在與他擁有相同「拿不到身分」遭遇的「國內流離失所者」(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IDP)圈中,引起廣大迴響,後來還因此惹怒當時的以色列國防部長利伯曼(Avigdor Liberman)。
然而,當一群人的財產和尊嚴被強行奪取,還在隨後試圖反抗時,被要求證明他們才是自己所聲稱的奪取者時,如同詩評網站Poemotopia的解析:這時,他們的身分變成了一種負擔和詛咒。他們的憤怒無助和沮喪,也只能化為文字傾瀉而出。(編輯:馮昭)1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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