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房東拿錢換鑰匙 支付逾1300萬趕走房客
(中央社記者周世惠舊金山30日專電)今年5月一位擁有豪華7房公寓的舊金山房東付了約新台幣1327萬的創紀錄和解金,讓長期租屋30年的6旬夫妻房客搬家,房東為了換房客以提高租金,而付出高昂代價。
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今天報導,為這對60多歲的夫妻爭取到47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1327萬元)金額的房地產律師麥唐納(Steven MacDonald)說,許多人的反應是這太瘋狂了,但其實不會。
舊金山是全美最嚴格保護房客的城市之一,即使在房地產價值上揚時,房客的租金漲幅受到法律的保護,當地法律對今年租金上漲的法定上限為0.7%。且房東不能無故強逼房客遷出,房客依法可以提出逼遷請願。
許多高檔公寓的長期房客在同一個地方租屋幾十年,月租金的漲幅不大。麥唐納說,任何在一處舊金山租屋30年以上的房客,幾乎只需付出市場行情一半的租金。
過去幾十年裡,美國高價地段的房租不斷上漲,但租金管制縮減房東的利潤,房東選擇出錢請房客搬走「拿錢換鑰匙」,雙方達成協議、避免租賃的法律糾紛,這被稱為「房客買斷」(Tenant buyouts)。
根據舊金山市政府租務委員會(San Francisco Rent Board)的報告,去年有330位房客接受協議,平均的價碼是5萬美元。
這對60多歲、不願透露姓名的夫妻帶著青春期的孩子,在一棟坐看海灣和金門大橋及附近公園美景的百年建築,以每月1萬2500美元的房租,租下7房8衛的豪華公寓。這筆將近50萬美元的自願搬遷金被認為是舊金山史上最大的一筆協議金,同時凸顯了這棟公寓的高價值。
舊金山律師芮文茲柯洛夫(Jacqueline Ravenscroft)表示,多數聘請律師來協商的房客會付給律師約協議和解金的1/3;另外有些人以每小時約500 美元的費用交由律師處理這類事情。(編輯:陳惠珍)1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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