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表決保護責任 印尼投反對票輿論撻伐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22日專電)聯合國近日表決通過把「保護責任」國際規範列入每年大會議程,祕書長必須每年提出報告,但印尼與中國、北韓、俄羅斯等人權紀錄不彰國家聯手反對,結果引發印尼輿論撻伐。
聯合國會員國18日表決通過決議,重新確認聯合國有責任保護、預防種族滅絕、戰爭、種族清洗、危害人類等罪行(簡稱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保護責任),將這項議題列入聯合國每年的議程,祕書長每年要提出報告。
這項決議獲115票支持,28票棄權,15票反對。反對票來自印尼、中國、北韓、俄羅斯、埃及、委內瑞拉、古巴等。印尼是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東協)成員唯一投反對票者,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等國支持,新加坡等其餘6國棄權。
印尼媒體近日批判政府對這項決議的立場。
印尼Koran Tempo在21日透過社論指出,投反對票顯示出對人權價值讓步,令人汗顏,不利印尼形象。印尼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成員國,理應揭發、監督侵犯人權案例,對這項決議投反對票背離其受託責任。
社論指出,印尼反對的原因,主要是擔心國際社會調查印尼的人權侵犯案例,包括1965年的反共大屠殺、1998年在崔沙迪大學(Trisakti University)鎮壓民主化運動,以及壓制巴布亞(Papua)獨立運動造成的傷亡等。
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21日的社論指出,印尼是全世界第3大民主國家,與北韓等高壓統治人民的國家聯手反對這項決議,令人困惑。最近緬甸軍方殘暴鎮壓人民、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人民,此時印尼應支持這項決議,而非反對。
社論指出,外界猜測印尼反對的理由與巴布亞獨立運動近期與駐守軍警的暴力衝突升溫有關。社論質疑,難道印尼政府沒有信心能以人道方式處理巴布亞議題,而準備要使用1990年代鎮壓東帝汶(East Timor)獨立的高壓手段。
聯合國最早是在2005年通過「保護責任」這項國際規範。印尼當時投票支持。印尼外交部長勒特諾(Retno Marsudi)在聯合國討論這項決議時指出,印尼並非反對這項規範本身,而是不認為這個議題有列入每年議程的必要。(編輯:黃自強)1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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