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希望之家卻地獄不如 菲少年觀護所內遭性侵
(中央社馬尼拉22日綜合外電報導)11歲的傑瑞沒犯什麼大罪,要說有錯,也不過是逃家後違反了宵禁法;沒想到他竟因此被送到少年觀護所,在那所謂的「希望之家」,過著「地獄不如」的生活,甚至慘遭性侵。
菲律賓官方稱少年觀護所為「希望之家」(Houses of Hope),支持者說,這是教育孩子,讓他們重新做人的設施;批評者卻說這裡「地獄不如」,孩子在這裡的待遇,就跟身陷牢籠的動物沒兩樣。
權利組織表示,原本根據現行法律,傑瑞(Jerry)是不會被關的,但一份法案把刑事責任年齡從15歲降到12歲,也就是說,往後還會有數以千計孩子被送到過度擁擠且經費不足的觀護所,而在那兒等待他們的,就是不當對待。
傑瑞接受法新社訪問時,回想那一晚在觀護所內,被同遭收容的哥哥們拖下床。他們強拉他進廁所,接著聯手攻擊他,「我覺得好髒,那是我第一次遇到那種事」。
「我沒辦法忘掉性侵。」
傑瑞表示,母親在科威特工作,他為了逃離父親老拳伺候只得逃家,最後落得流落街頭。
根據現行法律,「希望之家」原本收容15至18歲青少年,但慈善組織說,像傑瑞這種來自問題家庭的弱勢少年,即便只是犯下輕罪,有時也會在警方大撒網時被捕,從此深陷一生都難以擺脫的不堪過去。
監督組織警告,菲國打算讓低至12歲的孩子負起刑事責任,接著把他們和較年長的少年以及在某些狀況下和成年人關在一起,會讓那些最無法保護自我的人身處危境。
兒童權利組織「菲律賓兒童保護網」(Child Rights Network Philippines)的拉莫斯-拉娜(Melanie Ramos-Llana)表示:「因為政府沒有準備好,虐待情事發生的可能性更高。」
「讓更多孩子進入配備欠缺、人員和計畫不足的希望之家,問題就會發生。監獄或觀護中心不是孩子該去的地方。」(譯者:鄭詩韻/核稿:劉學源)1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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