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滯加案 駐加代表:尊重加國決定
(中央社記者胡玉立多倫多8日專電)針對台灣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一家潛逃加拿大並申請難民案,駐加代表陳文儀今天指出,此案已進入加國法律程序,我方持續努力提供案情佐證,尊重並相信加方專業審理決定。
陳文儀向中央社表示,「國人期待司法正義獲得伸張,但我們不能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加方司法程序的行動,一定要等待加方把法律程序走完」,「台加都是法治國家,我們衷心期待此案最後會有國人期待的結果」。
談到調查局懸賞每人新台幣25萬元檢舉獎金,以及眾多熱心網民參與「貴婦奈奈行蹤報馬仔團」,試圖找到貴婦奈奈一家下落,陳文儀不否認,就算今天有人把貴婦奈奈一家在加拿大的行蹤通報駐處,台灣也不能在加拿大境內抓人。
陳文儀說:「這裡屬於加拿大司法管轄權,他們又已提出身分居留申請,在加國審理全案期間,可以在加拿大境內合法旅行和生活。」
陳文儀指出,外交部已註銷這幾名通緝犯的中華民國護照,若加方最後不同意當事人提出的身分申請案,即使台加沒有引渡條約,仍可以依「個案」獲得司法協助。他也希望此案當事人明白,最好的做法是回到台灣,面對台灣司法管轄。
陳文儀同意此案可以拖很長時間的說法,何時有結果很難說。但他強調,加方審理此案期間,代表處該做的不會少做,一定會透過暢通的聯繫管道,持續提供加方最新搜集到的具體法律佐證,供加方做出最精確判斷。
陳文儀並樂觀指出,經過此案不斷溝通,可望奠定台加雙方未來發展更理想的互動機制,從而發揮正面影響效果。
經營「杏立博全」醫美診所的蘇陳端、黃博健夫婦和公公黃立雄,去年11月底惡性倒閉捲款潛逃,1月5日一家5口自美國入境加拿大並提出難民申請,打算長期滯留加拿大。
蘇陳端、黃博健、黃立雄、黃博健妹妹黃千芳4人被控詐欺,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時效至民國132年。(編輯:施燕飛)1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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