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照片被說侵權 攝影師求償445億
2016/8/25 18:36(8/25 21:44 更新)
(中央社紐約2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攝影師海史密斯讓人免費使用照片,卻收到蓋帝圖像有限公司來函,指控她用自己照片涉侵權。這才發現對方拿自己照片賣錢,她提告求償14億400萬美元(約新台幣445億元)。
美聯社報導,海史密斯(Carol Highsmith)的攝影作品散見書報雜誌並登上兩款郵票。
她表示,去年12月蓋帝圖像有限公司(Getty Images)所屬公司發函,指控她因在自己的非營利組織「這就是美國基金會」(This is America! Foundation)網站上用了1張自己的照片而侵犯版權,她才知道對方拿自己的照片賣錢。對方還要求她支付120美元和解金。
那封信說:「感謝您自網頁上移除問題素材,但您仍須補償。貴公司未經授權使用我們的照片,並因此受惠。」
本案今天召開審前會議,海史密斯控訴,蓋帝圖像將她的大約1萬8000張照片以175到575美元不等標價出售。她的律師對這些照片求償4億6800萬美元,但因蓋帝圖像3年內就曾因另1宗版權官司而遭判罰,因此求償3倍金額。
蓋帝圖像委任律師多勒修(Kenneth Doroshow)告訴法官,計畫訴請法庭不受理本案。
總部設在西雅圖的該公司上個月說本案是「誤解」,因為圖像庫散播公共領域照片是標準做法,而收費是為支付索引編纂、歸檔、數位化並使相關內容容易搜尋所需成本。(譯者:中央社何宏儒)1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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